详细说明
中小企业贷款指银行向小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控股股东(社会自然人,以下简称借款人)发放的,用于补充企业流动性资金周转等合法指定用途的贷款。
贷款条件
1.符合国家的产业、行业政策,不属于高污染、高耗能的小企业;
2.企业在各家商业银行信誉状况良好,没有不良信用记录;
3.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,且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,持有人民银行核发并正常年检的贷款卡;
4.有必要的组织机构、经营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,有固定依据和经营场所,合法经营,产品有市场、有效益;
5.具备履行合同、偿还债务的能力,还款意愿良好,无不良信用记录,信贷资产风险分类为正常类或非财务因素影响的关注类;
6.企业经营者或实际控制人从业经历在3年以上,素质良好、无不良个人信用记录;
7.企业经营情况稳定,成立年限原则上在2年(含)以上,至少有一个及以上会计年度财务报告,且连续2年销售收入增长、毛利润为正值;
8.符合建立与小企业业务相关的行业信贷政策;
9.能遵守国家金融法规政策及银行有关规定;
10.在申请行开立基本结算账户或一般结算账户。
贷款期限
企业贷款期限为1年。
贷款利率
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相应档次贷款利率执行。
担保方式
公司信用担保+担保机构担保。
还款方式
按月还息,到期还本
申请资料
1.营业执照副本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、税务证副本复印件;
2.开户许可证、贷款卡;
3.法人代表身份证、法人代表的工作履历(工作经历及所任职务);
4.法人任职证明、法人简历;.授权代理人的授权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;
5.股权结构(股东姓名、股东占比)、企业注册资本、成立时间、企业净资产、总资产(万元);
6.公司章程、公司业务开展情况介绍(主要说明业务开展方式,结算方式,产品在技术质量上的竞争力);
7.验资报告、公司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(包括完整的附注),近三个月的财务报表;
8.主要设备名称、最主要设备数量、最主要存货名称、最主要存货数量;
9.贷款用途及项目的可行性报告;
10.可以提供的担保方式(住宅抵押、商铺抵押、工业厂房、企业保证、存货质押、应收账款质押等的权属证明);拟提供的反担保措施;
11.企业决定申请贷款担保的股东会决议或合伙人会议决议;
12.特殊行业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原件和复印件;
13.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。